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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中入学、转学、升学政策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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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编:学大名师,大多毕业于清华、北大等名校,多年一线经验,能激发学习兴趣和思维潜力,快速提升中小学生成绩。 根据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》第十二条、十三条规定:适龄儿童、少年

  学大名师,大多毕业于清华、北大等名校,多年一线经验,能激发学习兴趣和思维潜力,快速提升中小学生成绩。

  根据《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》第十二条、十三条规定:适龄儿童、少年免试入学。保障适龄儿童、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。

  1.入学:凭入学通知书(所属辖区初中学校印发),当年的9月1日,带户口簿等到相应的初中报名。

  2. 转学:家长事前与转出学校沟通,然后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、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(如父母工作调令、转业证、房产证、务工合同等),领取转学表格,填好,转入学校填写意见后,盖学校公章;再到转入学校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后,盖单位公章;然后,到转出学校及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后,盖单位公章;最后,转入学校安排就读,调转电子学籍档案等(初中阶段自动升入下一学年就读)。

  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,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持孤儿证明材料,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
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措施,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、升学、编班、学籍管理、奖励、考核评价等方面,与所在城镇学生平等对待、初中入学、转学、升学政策规定平等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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